《指導意見》提出 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,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,是解決我國資源環境生態問題的基礎之策。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,全方位全過程推行綠色規劃、綠色設計、綠色投資、綠色建設、綠色生產、綠色流通、綠色生活、綠色消費,使發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資源、嚴格保護生態環境、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基礎上,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,確保實現碳達峰、碳中和目標,推動我國綠色發展邁上新臺階。
《指導意見》明確 到2025年,產業結構、能源結構、運輸結構明顯優化,綠色產業比重顯著提升,基礎設施綠色化水平不斷提高,清潔生產水平持續提高,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,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、利用效率大幅提高,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,碳排放強度明顯降低,生態環境持續改善,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更加完善,法律法規政策體系更加有效,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、流通體系、消費體系初步形成。到2035年,綠色發展內生動力顯著增強,綠色產業規模邁上新臺階,重點行業、重點產品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,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,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,生態環境根本好轉,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基本實現。
《指導意見》從六個方面部署重點任務
六是完善法律法規政策體系。強化法律法規支撐,健全綠色收費價格機制,加大財稅扶持力度,大力發展綠色金融,完善綠色標準、綠色認證體系和統計監測制度,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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